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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委联合发文,强调做好“四好农村路”八件事!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邮政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是支撑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客观要求,是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建设交通强国的应有之义,现就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提出意见。 


其中,《指导意见》提出了八大工作重点


(一)实施“脱贫攻坚补短板工程”


加快补齐农村交通供给短板,向深度贫困地区聚焦发力,重点解决通硬化路、通客车等问题。


加大农村公路“油返砂”和“畅返不畅”整治力度。加大通客车不达标路段的建设改造力度,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公路加宽改造,完善安保设施。


加快推进撤并建制村、抵边自然村、云南“直过民族”和沿边地区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


2019年底前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2020年底前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为广大农村实现全面建成小康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乡村振兴促发展工程”


科学规划、扎实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构筑畅通优质路网系统,重点解决农村公路等级低、路网不完善等问题,引领乡村产业发展。


统筹考虑城镇和乡村发展,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规划指导约束作用,因地制宜构建层次清晰、功能完备的农村公路网络。加快路网提档升级,有序推进低等级公路升级改造。


推进“农村公路+产业”融合发展,与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加快通往主要产业经济节点公路建设,推进国有农林场公路建设。


结合村庄布局调整,分类推进自然村组通公路建设,更多地向进村入户倾斜。按职责推进村内道路建设。鼓励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鼓励农村公路在适宜位置增设服务设施,拓展路域旅游服务功能。


强化路域环境治理,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坚持路域环境治理与村容村貌改善同步实施,持续推进“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出行环境。


到2025年,有需求的地区实现乡乡都有产业路或旅游路,全国农村公路等级公路比例平均达到95%以上。 


(三)实施“凝聚民心助增收工程”


充分调动各方特别是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使群众成为农村公路发展的参与者、监督者和受益者。


建立和完善村道议事机制,鼓励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方式组织村道管养工作。通过设置多种形式公益性岗位,吸收农民群众特别是贫困户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


推广将村道日常养护交由农民群众承包,鼓励农民群众参与配套设施的经营维护,帮助农民创收增收。落实“七公开”制度,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工程监督和项目验收,推行养护信息公开,将农民群众满意度纳入农村公路考评体系,切实提升农民群众的话语权。 


(四)实施“统筹城乡提服务工程”


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推动运输服务提质升级,建立优质高效、开放共享的运输服务体系。


扩大农村客运覆盖范围,建立农村客运可持续稳定发展长效机制,完善用地、资金、财税扶持等支持政策,实现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收益”。


创新农村客运运营组织模式,因地制宜采取城市公交延伸、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农村客运班线、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客运模式,鼓励农村客运车辆代运邮(快)件。


坚持“资源共享、多站合一”,鼓励农村客货统筹、运邮协同、物流配送发展,将管理、养护、客运、货运、物流、邮政、供销网点、快递、电商等多种服务功能整合融为一体,提升站点覆盖率。


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节点建设,改造完善田头市场设施设备,鼓励推广应用新能源、冷藏保温等专业设备和车型,提升农村物流综合服务能力。


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国建制村直接通邮。到2022年,通过邮政、快递渠道基本实现建制村电商配送服务全覆盖。到2025年,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 


(五)实施“长效机制强管养工程”


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和管养体制改革,建立管养长效机制,重点解决重建轻养、资金不足、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推动出台《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加快形成权责清晰、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管理机制和以各级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资金保障机制。


强化责任落实,定期开展绩效考核,建立考核结果与财政资金安排相挂钩的考核机制。建立专群结合养护运行机制,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化改革。


创新养护运行机制,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施工方;鼓励将干线公路建设养护与农村公路捆绑实施;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企业参与,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探索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


到2022年,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落实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支出纳入政府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实施比例不低于5%;到2025年,优良中等路率达80%以上。 


(六)实施“典型带动、示范引领工程”


深化示范县创建,健全发展长效机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打造成推动“三农”工作的金字招牌。


结合实际,探索开展示范市创建、“爱路日”活动等示范创建,鼓励地方在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中建立新机制、出台新政策、尝试新方法,鼓励有条件地区在高质量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农村路”。积极弘扬公路文化,深挖彰显本地特色的公路发展历程和人文底蕴,推动优秀公路文化传承和创新。


到2025年,每个地市至少创建一个省级示范县,实现乡乡都有美丽农村路。 


(七)实施“现代治理夯基础工程”


重点解决法治保障、基层治理能力不足等问题,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


推进修订公路法,加快《农村公路条例》立法进程,加快推动农村公路地方立法。完善政策体系,强化政策引导和能力建设指导。


大力推行“路长制”,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强化路政管理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强路产路权保护,加大农村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力度,按需依法依规设置乡道、村道限高、限宽设施及警示标志,探索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和村规民约。


完善技术指导体系,因地制宜推动地方标准规范建设,加快构建绿色、美丽公路指标体系,加大公路建养技术指导力度,大力推广农村公路科技成果。积极应用卫星遥感等技术,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推动农村公路智能化升级。


到2022年,农村公路法规体系基本健全,形成“有人养路、有钱养路、有人管路”的工作格局,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爱路护路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 


(八)实施“放心路、放心桥、放心车保安全工程”


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切实抓好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提升建设质量和服务品质。


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法规规定,实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六方质量责任终身制。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构建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


加快完善农村公路防护设施,加强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高风险路段整治,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桥梁管理和重点桥梁定期检测,落实桥梁养管“十项制度”,加大危桥改造力度,实现危桥总数逐年下降。


进一步落实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落实多部门联合审核职责。提升农村客运动态监控能力。


到2020年,基本完成县乡道安全隐患治理;到2025年,农村公路工程质量耐久性、抗灾能力得到显著增强,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阅读原文”查看《指导意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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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交通运输部

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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